研究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和参与市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以及市政协有关重要文件、报告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;
2、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理论、政策研究,为市政协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意见、建议和有关资料;
3、负责组织完成市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研究课题,参与市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、视察、评议活动,积极为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;
4、负责市政协工作情况的研究和总结,推广政协履行职能的经验、做法;
5、负责委员的联络和宣传,对委员优秀事迹和履职成果进行宣传报道;
6、负责市政协的宣传信息工作,组织政协有关会议和委员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;
7、负责《仪征政协》的编印和“仪征市政协网站”的编辑管理工作;
8、负责政协工作资料的收集、编印工作;
9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制定本届各次全委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提案工作计划;
2、努力创造条件,支持、协助委员提出提案,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,提交有关单位办理;
3、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,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、落实提案;
4、组织对重要提案的跟踪督查和提案办理落实的视察;
5、向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;
6、总结提案工作经验,组织优秀提案评选,做好提案宣传工作,扩大提案影响;
7、加强与上级政协和有关县(市、区)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,沟通情况,交流经验,促进本委工作;
8、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报送和反馈工作;
9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界别组和镇(办事处)委员活动组的联络和服务,帮助指导活动开展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10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经济科技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学习、宣传、贯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,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全市经济建设形势,为委员知情出力、参政议政创造条件;
2、联系本委委员和各界人士,广泛听取、征求对全市经济建设、农业农村、科技等方面的大政方针和重要决策的意见,充分发挥民主渠道作用;
3、正常与党政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,围绕全市党政中心工作和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,开展座谈讨论、专题调研等活动;
4、按照市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的要求及有关党政部门委托的事项,组织研讨、视察和协商,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;
5、加强与上级政协和有关县(市、区)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的联系,沟通情况,交流经验,促进本委工作开展;
6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界别组和镇(办事处)委员活动组的联络和服务,帮助指导活动开展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7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城乡建设(人口资源环境)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有关方针政策。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并视察座谈,为委员和有关人士了解城乡建设及人口、资源、环境等方面的情况,更好地知情明政、参政议政创造条件;
2、就我市城乡规划、建设、管理以及人口、资源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土地、房产、交通、园林绿化和人民防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讨论等,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建议;
3、广泛联系本委委员和各界人士,听取他们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及有关政策、决策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开展调研视察、咨询服务等活动;
4、正常与党政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,开展各项协商、咨询、交流和交往活动;
5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界别组和镇(办事处)委员活动组的联络和服务,帮助指导活动开展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6、加强与上级政协和有关县(市、区)政协城乡建设(人口资源环境)委员会的联系,沟通情况,交流经验,促进本委工作开展;
7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有关方针政策,推动教文卫体界别的委员参政议政,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教文卫体事业贡献力量;
2、联系和组织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士,就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通过座谈讨论、专题调研等方式,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
3、正常与党政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,围绕加快发展教文卫体事业,开展各项协商、咨询、交流和交往活动;
4、协助开展委员的理论学习、培训,帮助委员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;
5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界别组和镇(办事处)委员活动组的联络和服务,帮助指导活动开展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6、加强与上级政协和有关县(市、区)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的联系,沟通情况,交流经验,促进本委工作开展;
7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,党和国家有关“一国两制”、和平统一祖国以及有关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,帮助委员了解法制建设情况和民族、宗教、侨务、对台等工作情况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2、组织本委委员和联系的相关界别委员、各界代表人士,围绕有关社会和法制方面的重大问题,开展座谈、调研、视察等活动;
3、开展对仪征旅外华侨委员、“三胞”眷属委员的联系、联谊和交往;
4、正常与党政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对口联系,及时反映委员和有关人士的意见和建议;
5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界别组和镇(办事处)委员活动组的联络和服务,帮助指导活动开展,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;
6、加强与上级政协和有关县(市、区)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联系,沟通情况,交流经验,促进本委工作开展;
7、承办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